南昌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南昌是江西的省会,南昌市位于东经115°27′-116°35′,北纬28°09′?29°11′,处江西省中部偏北,赣江、抚河下游,滨临我国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。南昌之名始于西汉,公元前202年,汉高祖刘邦派颖侯灌婴率兵进驻南昌,并修筑南昌城,定名南昌,取“南方昌盛”之意。唐宋为江南西道及洪前治所,为东南有名的都会,故又称“洪都”。南昌又是一座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英雄城市,“八一”南昌起义举世闻名,中国人民解放军诞生于此,故南昌又有“英雄城”之美称。南昌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,气候湿润温和,日照充足,一年中夏冬季长,春秋季短。南昌是典型的“夏炎冬寒”型城市,夏天非常炎热,有“火炉”之称;冬天又比较寒冷,因此春秋季节去南昌旅游是比较适宜的。景观:腾王阁、南昌八一公园、西山万寿宫、象山森林公园等。